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VIP免费

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1页
1/6
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2页
2/6
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3页
3/6
【法规标题】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颁布单位】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4-3-15【失效时间】【法规来源】http://www.nanchong.gov.cn/showinfo?tmpid=18&infoid=11【全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04〕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南充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为九类: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可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或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本规定附表《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凡未列入附表中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第三章建筑容量第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规定执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最大值不得超过下列控制指标表的规定。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范围控制指标内容层数建筑类别旧城中心区一般地区建筑密度(%)容积率(万/ha)建筑密度(%)容积率(万/ha)居住建筑普通低层住宅431.3401.2多层321.9301.8中高层302.4282.2高层223.7203.5办公建筑宾馆多层422.5301.8高层404.5204.0商业建筑低层551.6551.6多层502.8452.5高层454.5404.0市场≤3层551.6551.6工业建筑(一般通用厂房)低层501.0多层401.5注:1、旧城中心区指顺庆城区的大东街、大西街、金泉街以北,西河路以东,和平路、长征路以南,滨江路以西。其余地区为一般地区。2、居住建筑低层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为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为十层以上。普通低层住宅不含别墅。3、本表中商业建筑是指独立设置的综合商店、商场、饮食服务等建筑。4、底层为商业用房的商住综合楼,按居住建筑计算容量指标。二层(含二层)以上的商住综合楼按混合类建筑基地计算容量指标。5、对混合类基地和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应按不同性质的建筑和建筑面积比例及相应的容量控制指标换算成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6、建筑密度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类建筑的基地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容积率是指每公顷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的比值(万m2/ha)。第七条对未列入表中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体育场馆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第八条原有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第九条在计算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时,建筑基地面积的计算,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正式划定的用地范围内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内的面积和其它代征的用地面积不得计入。但对于历史遗留的已有产权的小块用地,仅适宜建单幢建筑或少量群体建筑的,其建筑密度、容积率控制可按实际情况,按规划审批的程序和权限确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计算,对高度在2.2米(含2.2米)以下的设备层、防洪层、地下室,不参与控制指标计算。第四章建筑间距第十条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环...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