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标准目的为了规范起重机械钢丝绳、吊具、吊带等索具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报废,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司属各单位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吊具及索具
定义吊具为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吊具的基本要求1
吊具及其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施工现场所用的吊具,如卸扣、钢丝绳套、吊带等,平时由专人组织维护与检查,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尺寸的备用吊索,并在规定的地点挂好,使用后再放回原处
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
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经检验合格的吊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
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7
起重吊具必须有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使用的所有吊索必须具有生产厂家证书,并在琵琶头上打出安全工作负荷,不允许使用插编绳套
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吊具包括吊绳、吊耳和30吨以上卸扣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第三方检验,并做好标识
用绳卡制作绳套,绳卡尺寸必须与钢丝绳尺寸相符,所有绳卡U形螺栓均扣压在短绳段(即活绳头)上,鞍座应座在长绳段上
吊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应及时申请报废
汽车吊、履带吊、龙门吊吊钩管理1
吊钩必须由正式专业厂按吊钩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要求生产制造
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吊钩应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试验:新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