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电厂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兴安电厂2×330MW机组工程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技术协议需方:兴安电厂设计方: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供方:宜兴市兴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宜兴市兴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兴安电厂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1总则1
1本规范书仅适用于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工的机力通风冷却塔,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的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和相应服务
3如供方没有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需方则可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4如供方有除本规范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买、卖双方讨论确认后,附于本规范书
5本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
如有异议,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进行详细描述,需方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6供方对机力通风冷却塔的成套系统设备(含风机、填料等)的质量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需方的认可
7在合同签定后,需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及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具体项目和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8供方应具有生产同类型塔和成功运行2年的业绩,并提供生产业绩资料(包括用户鉴定意见书)1
9供方应按照国标、部标、行标和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
10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规范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确认
2设备运行环境条件2.1气象条件据统计乌兰浩特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