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编制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一、前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结合充装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细则》。二、适用的类型按照《评审细则》的规定,本细则包括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的首次取证鉴定评审、变更鉴定评审、换证鉴定评审。三、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根据《许可规则》的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定资格;2.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3.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4.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5.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6.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四、评审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5.《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7.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五、有关人员的能力验证1.管理人员能力验证主要考核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对本单位充装工作的掌握情况,对本质控系统的主要质控要点、自己的职责,对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特别是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中对本质控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验证形式可采用调查问卷、口头交流的形式。调查问卷由评审组命题,技术负责人阅卷,评审组审核。2.操作人员技能验证主要考核充装人员、检查人员、化验人员。一般通过在现场巡视时查看工2作过程及工作效果验证,或者进行现场交流了解其技能情况。通过现场抽查工艺卡、操作记录等,采取现场操作、交谈、问答的形式,考核其工艺执行能力及执行情况。六、评审报告结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和“需要整改”。1.符合条件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2.需要整改申请单位的当前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但是能在6个月内整改完毕并满足许可条件的,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3.不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1)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实际资源条件与申请书不符,不满足本规则要求的;(3)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未有效贯彻执行,管理混乱;(4)现场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证的;(5)申请单位有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的。(6)鉴定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在6月内未完成整改或者经确认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第二章鉴定评审工作内容按照《许可规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细则的具体评审工作分为以下三部分内容:资源条件的评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评审;充装工作质量。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评审内容评审要求评审方法评价方法1.法定资格单位法了法律地位核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与申请资料一致。注册经营范围内是否注册充装经营活动一致。(办公室提供)现场核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2.申请项目申请符合性核查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资料相符合,是否具有隐瞒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情况。(设备部提供)现场审查申报资料,核实实际情况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停止评审3.人员负责人(或者站了解对介质充装的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以及充装工艺特点和充装安全管理的必备知识,对充装单位安全负责。审查机构负责人的正式任命文件座谈了解,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