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装置施工说明及竣工验收规定总则■本规定适用于电气安装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的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交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气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架桥、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培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趵全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搭
十、电除尘器钓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电气装王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沈硕定电压力380伏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力440伏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二、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伏及以下或直洗额定电压力110伏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
三、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装置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