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企业的特殊性1.电是特殊的商品电是商品,具有商品的属性,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也有投入、产出和销售的问题,在传输过程也会产生损耗
而长期以来,尤其是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对电的商品属性一直认识不够,用电必须交钱购买的意识淡薄
直到今天,这个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仅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看,用电企业拖欠供电企业的电费竟高达200多亿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
电又是特殊的商品
从物理特性上看,电是一种无形、无味、无嗅的物质,对电的描述,有电压、频率等各种参数
电的传输必须在导体中进行,且传播速度为光速
电力无法储存,电力的“产、供、销”和“发、输、用”瞬间同时完成,其生产、传输和使用的过程就是能量的转化过程
对电力产品而言,“零库存”是基本的物理规律而不是管理的目标,在整个互联的电网中,几乎要实现即时的生产和消费平衡,否则可能会迅速损坏机器和用电设备,甚至使整个系统停顿,造成停电现象
从其产品特性上看,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形式,具有准公共品的特征
电力产品的终端用户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其销售价格受到较多非市场因素的影响
对发电企业来说,市场细分、产品生命周期等概念和各种现代营销组合策略都根本不具适用性
这些都是其它任何商品都不具有的性质
2.在输配电环节具有自然垄断属性,而发电环节可以引入竞争电力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性,同时和煤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类似,电力的传输必须依靠电力网络(电网)
在同一地区和同一用户那里,不可能有两套供电网络
这种特性决定了电力行业在输配电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但在发电环节则可以推进市场化,使不同的发电企业按照一定的市场规则进行市场竞争
输配电环节的垄断,对发电企业意味着面对的是单一的购买方,对用户意味着面对的是单一的销售方(当然,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会逐步试行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售电,给用户以选择权,但这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