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次149111516182021232628序号内容一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二各级设计人员的岗位质责三对合作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四对设计室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五对审图意见回复单管理规定六设计文件更改管理制度附件一《关于图纸修改的统一规定》附件二《关于设计变更的统一规定》七设计文件质量评定管理规定八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九设计质量抽查管理办法十设计工作程序(未完成)一、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
1为提高我院的设计管理水平和设计产品质量,强化对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项法令、法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条款等实施的执行力度,规范各阶段对设计产品质量运行机制的管理,使设计、校审至产品输出的设计过程形成规范化的链接管理
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设计人员对各阶段完成设计产品质量的评审要求
设计管理流程2
1院经营部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技术委员会,对拟建工程设计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技术评估
院技术委员会对拟建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做出技术评估结论
签定涵盖设计项目工程编号的设计合同
院经营部下达工程设计项目任务书
组建设计项目组,确定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人选
项目启动介绍会
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工程设计统一技术措施和设计进度计划
总工办负责实施对设计项目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动态检查和调剂
(特别提示:设计中若有设计项目延误或需要紧急放行及提前分段出图之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事前的进度计划中做好防备预案,并及时调整设计进度计划表,同时应填写设计项目延误或紧急放行的申请,经设计负责人签字后,总工办将依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对该设计项目适度予以提前放行)
设计人对设计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本和设计图纸内容完成设计自校
通过对校(审)意见卡内容的修改,完成设计签属后,总工办盖章发图,项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