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科学指导“X”时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强化应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深化拓展政务、商务、社会、环境诚信建设,着力推进信用法规制度、监管奖惩体制和社会诚信文化建设,促进信息征集共享、开发应用和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提升社会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省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X”末,建成符合国家总体要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信用法规制度和奖惩体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率达到90%以上,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率高于70%,重点领域违法失信案件发生率下降50%以上,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体制机制(一)加强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综合性信用立法,不断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
加快《X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立法进程
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社会信用监督评价、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规章制度,在制定相关领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和奖惩等内容
(二)加强信用标准化建设
落实信用体系国家标准,加快完善地方标准,尽快形成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规范
强化信用信息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分类、存储、共享、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制定和完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个人综合信用评分、政府公信力评价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