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
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
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
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
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
严禁学生下河洗澡
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送学生入医院就医
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
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
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
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
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日教师负责辖区当日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
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室管理员、宿舍管理员、体育室管理员和仪器室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
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值日教师要负责把学校大门、侧门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