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华阳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安徽江河水文水利工程设计院11概述1.1项目背景皖赣铁路位于安徽省皖南,为连接安徽与江西两省的单线铁路,铁路途经安徽省芜湖市、宣城市、黄山市及江西省景德镇市和鹰潭市。皖赣铁路自1985年全线开通运营以来,一直没有进行大规模改造,线路设计标准低,载重能力差,早已不能满足目前铁路客运市场的发展需要。由于皖赣铁路是贯穿安徽南部和皖赣两省的重要铁路通道,对加快以黄山为中心的皖南旅游经济发展,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沿线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皖南地区旅游业不断壮大,对既有皖赣铁路改造已显得非常必要。为此,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着手进行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电气化铁路设计工作,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电气化铁路将沿既有线走向按照铁路Ⅰ级标准采用双线建设。华阳河是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跨越的主要河流之一,拟建的华阳河特大桥工程位于东经118°53′、北纬30°51′处,桥梁中心里程桩号为DK72+666.300,桥梁设计全长为3101.10m,跨河桥梁长263.9m,跨河孔径布置为1-(32.55+40+32.55)m+1-32.6m+2-24.6m+2-32.6m+1-(32.55+48+32.55)m,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华阳河特大桥桥址位置见图1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跨河、穿河、临河的桥梁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通畅,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洪要求审查同意;该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华阳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安徽江河水文水利工程设计院2图1改建铁路皖赣线扩能改造工程华阳河特大桥位置示意图华阳河特大桥中心桩号:DK72+692.49桥长:3110.10m跨河长:263.9m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华阳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安徽江河水文水利工程设计院3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防洪评价报告。为此,杭黄铁路公司筹备组于2010年3月委托我院对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中的华阳河特大桥进行防洪评价分析,并按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本报告水位和地形高程除特别说明外均采用国家1985黄海基面(吴淞基面以上米数-1.851m=黄海基面以上米数)。1.2评价依据1.2.1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9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第3号令);(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1992]31号);(5)《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5]第59号公告);(6)《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1991]第25号令);(7)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07号);(8)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改建铁路皖赣线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华阳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安徽江河水文水利工程设计院4建管[2004]109号);(9)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