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去向公示能否破解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
城管与商贩的矛盾冲突近几年屡有发生,矛盾的根源在哪
如何解决这对矛盾
有调查显示,城管执法部门与商贩发生矛盾冲突,绝大部分都与处罚有关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对于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当然要处罚
在个别地区是由城管执法人员自己说了算,在处罚额度上就高不就低、就重不就轻,有的地方还能讨价还价,熟人打个折扣,甚至还可以用实物代替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手中的执法权成了生财的法宝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机构被赋予了大量的自由裁量权
如:对于一块擅自设置的大小相同的户外广告牌,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自由裁量的幅度较大
而且,对于相同的案件,不同的执法人员,处罚的结果可能也会不一样,罚多罚少,现场执法人员有自由裁量权
什么是自由裁量权
即在一定范围内,执法人员可根据违章情况,自由裁定处罚数额
200元至2000元,这么大的处罚幅度,完全由执法人员自由裁定
一些商贩除了对处罚数额不满外,还对城管罚款的去向一无所知
这就使得有的人认为罚款都进了执法人员的腰包;有的则认为城管处罚因人而异,和城管执法人员关系好的一般就能免罚或少罚
为什么会存在这些误解
为什么会对处罚不服
原因就在于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受到限制,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没有知情权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要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处罚公正的原则,要求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要受限制,要有理有据
如果自由裁量权随意滥用,不仅会影响行政执法部门的公正形象,而且还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损法律的尊严
处罚公开的原则,要求执法人员对处罚的依据、罚款的多少、罚款的去向等,都要向当事人公布
长沙市城管局从去年开始明文规定了如何裁定违法行为的轻重,哪些情形可以从轻处罚、哪些行为应从重处罚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