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群落演替1
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进展情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史,实际上是一部边际土地开垦史
20世纪50年代以来,先后在黑龙江三江平原、新疆和华南地区有计划地组织大规模垦荒,在其他江河、荒原、沼泽和丘陵地区也开展了规模不等的垦殖活动
1952~1990年,全国累计开垦荒地3
58×107hm2,其中80%是1970年以前开垦的
大量开垦直接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能力和环境质量下降
开垦的结果是:水土流失,江河蓄洪能力下降,以及土地严重退化
这些问题已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
我国已实施大规模退耕还林、退田还湖、退牧还草等重要政策,并从2003年1月起开始实施《退耕还林条例》
1999年开始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试点,2002年全面实施,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
18×106hm2,荒山造林3
25×106hm2,中央累计投入达232亿元
规划在2010年前退耕还林1
47×107hm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
73×107hm2
工程建成后,工程区将增加林草覆盖率5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控制面积8
67×107hm2,防风固沙控制面积1
03×108hm2
这是50多年来我国涉及范围最广、任务量最大、农民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
1998年以来,为治理长江水患,国家实施了“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的方针
5年来的“退田还湖”,已使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面积由3950km2“长”到了5100km2,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面积增长了35%,恢复到60年前的4350km2
两大湖区为此搬迁的移民相当于三峡移民的1
两大湖泊的扩容,改善了长江流域的生态
目前,长江干流水面恢复了1400多km2,增加蓄洪容积1
3×1010m3
这是历史上自唐宋以来第一次从围湖造田转变为大规模的退田还湖
从2003年起,用5年时间,在蒙甘宁西部荒漠草原、内蒙古东部退化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