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7年,他出生于伦敦一个贫寒的袜商家庭
由于个性过于独特,不喜欢正统学校的压抑气氛拒绝入学
他从小就喜欢绘画和诗歌
其父有意让他师从一位著名的画家继续深造,但他为了家庭及弟妹的前途而主动放弃了这次机会,去雕版印刷作坊当了一名学徒
他的一生一方面与妻子相依为命靠绘画和雕版的劳酬清贫为生,一方面继续从事12岁就开始的诗歌创作并配上自己的插图出版
直到1827年8月去世前的几天,他仍然在工作,“叫人用最后的几个先令去买碳笔”,最后一幅画把它放下,说道“我已经尽力而为了”
当时爆发的法兰西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对身处在英国伦敦下层社会的手工匠布莱克而言,已经内化为巨大的精神事件,不只是一般地赞成,而是热烈地拥护
在心中激励他为一个预言中即将出现的美丽新世界而不息战斗
《老虎》就是这样的背景下写成的,表达了对革命强烈的向往之情
布莱克把革命的暴力看作是一种极大的精神力量,可以摧毁一个压制、禁锢人的旧世界,可以改造人的灵魂,从而建立起一个地上的天国
作者在这首诗中抒发了对老虎身上爆发出的那种旺盛生命力和对外界强大威慑力的强烈赞美之情,而老虎的形象正是力与美的象征
第一节先描绘老虎给人总体上的印象,赞叹老虎“火一样的辉煌”和“一身惊人的匀称”
第二节抓住老虎火焰般地眼睛和敢于凌空抓火的胆魄进行赞美
第三节赞美老虎活力四射的筋络和勇猛无比的手脚
第四节赞美老虎饱经锤炼的脑髓和掐住雷霆的迅猛威力
第五节是在以上三节对老虎正面赞美后,从侧面赞美,描绘了老虎大胜的场面,并想象上帝“可会笑笑”
第六节是第一节的反复,诗人在对老虎细致赞美后再次重复赞美老虎身上那种惊人的匀称
在形象上,二者之间的颜色和给人的第一印象比较接近
烧穿黑夜的森林和草莽的野火是金红色的,非常醒目,而身上有着黑与黄色斑纹的老虎在阴森的森林草莽里也显得非常醒目
在精神上,二者都有着让人恐惧的破坏力、威慑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