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5嘉和苑业主公约根据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嘉和苑的实际情况,为维护嘉和苑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本小区物业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安全文明、整洁美观、生活有序、和睦和谐的小区,制订本公约
第一章业主的权利一、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
三、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四、有权就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有利于提高小区整体素质和实事求是地维护业主利益的书面意见、建议
五、有权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代表会议、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代表会议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小区的各项管理事项有决定权
六、有权根据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
七、有权对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违章建筑、违章装饰装修以及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九、根据政府部门的物业服务收费规定,全体业主对未按物业行政部门规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及未取得业主大会代表会议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批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十、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广场、空地停车的净收益,占用广场、大堂、电梯、空地等搞广告宣传和经营促销活动的净收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和业主大会代表会议、业主委员会的办公费用开支
十一、广大业主有知情权,如有重大事情业委会要及时发出通知或通告告知业主
十二、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业主的义务一、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管理公司办妥物业入住有关手续,签署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