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廉政但很勤政,功夫都用在哪了记者12月18日从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获悉,湖北省黄冈市委原常委,黄冈市总工会原主席操尚银(副厅级),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8月13日,操尚银受贿案开庭审理时,操尚银提出了希望法庭对自己从轻量刑的六个理由,除了“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赃”、“有立功表现”、“自己有病身体不好”外,他还着重提出自己“有重大贡献”:“工作37年,我不廉政,但很勤政
我不是一个昏官,是一步步干起来的,走到一处就是一处的先进
我不打牌、不抽烟,就是学习工作……”(12月22日《检察日报》)不廉政,但很勤政,在操尚银看来,这俨然是可以从轻量刑的理由,乍听起来这不啻于一则黑色幽默,操尚银为了谋取从轻量刑真是天真而无知得,但从操某人不厌其烦地罗列,可以看出他的确认为自己很勤政
操尚银说了不算
操尚银称:“我在黄冈获得了30多项荣誉,包括全国劳动模范,这都不是要的,是我得的
我建起了鄂黄长江大桥,黄冈没出一分钱,节约资金3
4个亿,被评为全国优质工程、名牌工程,9年没有维修,是湖北的名牌工程……”这段话很有解剖的必要,“一不小心”通过两个细节暴露了两个潜规则
一个细节是操特别强调他获得的30多项荣誉“都不是要的,是我得的”
是不是说在官场上还有要荣誉的,不少贪官荣誉在身,成色几何,水分几多,明乎此便一目了然
另一个细节是在操尚银主政期间的鄂黄长江大桥“9年没有维修”,连9年没维修都成了亮点,都让操尚银引以为豪,换个思维看,难道年年维修是正常的
一座桥连9年没维修都被拿出来炫耀,让人质疑整个建筑界、建桥界的质量
对官员来说最需要做的是廉政,没有廉政,只有“勤政”,更会祸国殃民,这样的教训古往今来可谓多矣
道理很简单,所谓的勤政有着丰富的内涵,如果把勤放在贪污受贿上,就是勤“捞”致富;如果把勤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