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可编辑)精选资料**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结合本园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任何企业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举报
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
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园区内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园区内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