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犯罪当从公权机关内部入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最近指出,近些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渎职侵权犯罪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渎职侵权正慢慢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但是近年来法院对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却逐年走高,2006年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中,已经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宣告缓刑的比例高达95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人们警醒的现实导向
有专业人士认为,反渎职侵权关键要提高公众对渎职犯罪严重危害性的认识
然而从民众视角来看,公权机关的渎职侵权行为,在生活中有着大量表现,老百姓不仅看在眼里,而且对其性质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
笔者认为,真正对此认识不足的,是一些公权机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渎职,反侵权,最首要的工作是从公权机关内部入手,才能真正收到实效
前几天,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河北省怀安县农民“卖血供孩子上学”竟成常态
起因在于贫困学生本该享受国家“两免一补”助学政策,但这笔钱从教育局拨付到学校后,由于只注明是“经费”两字,有的学校不知道具体用途,就一直没有发给学生
至于学生家长,则是从来不知道国家还有“两免一补”这样的政策,更谈不到享受政策的实惠
而在一些发下“两免一补”的村小学,领到了钱的学生,家庭却并不贫困
就这样,好端端的国家助学政策竟落实成了这个样子
其中,有关部门的几处渎职之嫌非常明显:其一,下拨这笔款项,没有说清具体用途,导致学校不敢动用;其二,学生家长根本不知道有这项助学政策,政策宣传上没有到位;其三,助学资金“助”给了不该助的学生,发放环节监管失察
所有这些,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民“卖血供孩子上学”的严重后果
解剖了上述这样一只小小“麻雀”,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渎职犯罪的直接原因,在于一些公权机关工作机制上存在很大问题
第一,对部门职责要求太低,规定太粗
如今很多中央政策,到了基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