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检查、考核及奖罚实施细则1总则1
1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强化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司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在建项目部
参与月度考核的项目部范围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与分管领导共同确定
但所有新建工程项目部、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部、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部一律参与考核
3依据标准本细则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安全、职业健康认证体系文件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4主要内容本细则主要包含项目检查、考核的具体方式、评价标准和奖励与处罚三部分内容
1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制度对在建项目部组织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奖罚情况汇总后,每月报企业发展部
各职能部门每月对公司在建项目部组织一次项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企业发展部
考核一般由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工程部、质量部、安全环境部、成本管理部、物资供应部)按业务分工组织单项检查
2项目部项目部须积极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工程项目考核工作,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分包队伍负责人应确保在场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记录,对考评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并提供书面反馈
3、日常检查办法1、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部的日常检查和奖罚依据各自制度和规定执行
2、对项目部日常检查中的奖罚,须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并附奖罚依据
3、各职能部门每月将项目部奖罚情况汇总后,附在月度考核报告中一并报相关领导签批后转企业发展部
4、对项目部的奖罚由各职能部门在每月项目生产例会上通报并由企业发展部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或文件进行公开
4、月度考核办法4
1考核时间每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可适当顺延,但最迟截止于本月13日),各职能部门须完成各自工程项目考核工作并将考核记录和评分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