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制作、发放流程管理办法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工资核算程序,确保员工工资核算无误,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各部门主管负责员工的考勤、浮动工资管理;2
公司人事负责员工工资的核算、审核、呈报,及本管理制度的修订,执行;3
财务部负责工资的复核、发放
二、工资发放流程:流程涉及内容1
各部门在每月2日前汇总纸版考勤表并上报人事专员;2
各部门各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部门员工《工资表》中浮动工资制作,上报人事专员;3
销售部负责人每月5日前将各部门负责人《主管绩效考核月报》上报人事专员;4
财务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借支明细表》上报人事专员;5
财务部对账会计15日前将各商超库存量、销售量对账完毕由人事专员汇总各部门数据,做工资表人事专员将工资表8日前(电子版)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复核(商超部门按实际对账情况为准)各部门负责人复核后,人事专员呈报总经理审批,每月9日前审批完成财务出纳核对工资金额、员工卡号,10日前完成划款《考勤表》、《月绩效考核结果》、《借支明细表》、《工资表》备档各部门汇总相关数据工资表核算资料存档各部门复核工资表工资表全部审核无误后,人事将工资表(纸版)交予财务部出纳工资表核对后,纸质版呈报总经理审批备注:商超、督导人员工资以财务对账会计每月对账完毕作为发工资前提
员工薪资发放日:①办公室、部门主管、业务员、督导等部门:10日②商超:15日(财务对账会计15日之前完成库存对账后,可根据对账结果核算工资)3
员工工资采用农业银行划账形式或现金形式发放,请各部门负责人将入职人员农行卡号及是否为异地开户行报财务出纳备档
三、管理监督1
各部门负责人须按以上规定日期准时呈报工资核算资料,相关报表填写要求:①《考勤表》:清楚无误标示出公休日期
督导类人员当月未享受的公休请标注是核算入出勤工资,还是加入下月调休;该表格中浮动工资要求各部门主管填写,要求清楚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