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参考3基本规定3.0.1幼儿园主要接纳三至六岁幼儿,二岁半至三岁的幼儿为托儿班
1.规模:大型:10至12班;中型:6至9个班;小型:5个班以下
2.每班人数:托儿班:15~20人;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3.0.2幼儿园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特点,经济技术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3.0.3幼儿园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用地、绿化用地、广场和道路用地
3.0.4幼儿园建筑造型及环境设计应结合地域特点、民族生活习俗,设计得体、朴实、简洁、大方,富有儿童气息、受儿童喜欢
3.0.5幼儿园设计应考虑幼儿身体、心理、能力特点,适合幼儿生活使用,确保幼儿身体、身心健康
3.0.6幼儿园设计必须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保证园內每一个场所的环境安全,保证在园内生活、活动每一个环节的环境安全,在遭到意外灾害时,幼儿园的建筑和设施应具有抵御灾害的能力,并且能够使园内幼儿安全、迅速地脱离危险场所
4基地和总平面4.1基地4.1.1幼儿园建筑基地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4.1.2幼儿园建筑必须建在安全地带,严禁置于有自然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地带
4.1.3幼儿园建筑与有危险发生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严禁与有传染、污染的建筑物及其场所毗邻;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4.1.4不应与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近设置
4.1.5园内严禁高压输电线及架空燃气管道穿过
4.1.6幼儿园园址宜选择在便于周围家长接送方便的位置,城镇住宅区内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4.2总平面4.2.1总平面设计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方便管理、节约用地,创造符合幼儿思维、心理特点的空间环境
4.2.2幼儿园建筑宜独立设置,其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可以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出入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