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财政及其职能问题的研究一、公共财政的概念与特征众所周知,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8世纪后期至20世纪30年代,以亚当·斯密创立的公共财政理论为代表
亚当·斯密虽然没有给公共财政下明确的定义,但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费用、公共收入、公债,与现代公共财政的内容基本一致
但就公共财政的范围或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限于“夜警国家”较窄的活动领域,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
1892年英国经济学家巴斯塔布尔出版了《公共财政学》一书,他认为“财政是关于公共权力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并使其相适应的事务”
其基本主张仍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
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的产生至今
公共财政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公共权力机关的维持费用”,而是扩大到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以及扩大到直接介入市场领域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公共生产部门
例如:美国著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在《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指出:“财政学是研究公共部门的经济学,不仅包括其理财活动,而且包括其与资源利用水平、配置以及在消费者之间的收入分配的全部关系”
可见,公共财政的定义及其范围是随着市场化国家政府职能的不断拓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
我们认为,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上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
我国虽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从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这一本质特征出发,公共财政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它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
深入分析,公共财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公共性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是由“公共产品”理论决定的
其本质特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人们常说,在市场经济下,市场能干的,政府就不应去干;而市场不能干的,政府就应当去干
这对于市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