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结构与内容解读陈卫和(广州美术学院,教授)本专题将对《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进行解读,希望能够有助于大家对于新课标的理解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自2001年由教育部颁发实验稿之后,经过10年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和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调研修改,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于2011年底正式印发了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的2011版
比较2001与2011两个不同版本的《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基本架构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仔细阅读,明显感觉新旧两个版本在文字条理性、概念准确性方面更加突出,文体的表述和框架也更趋概括与合理
比如,2001年颁发时视实验稿为“制订”,2011年是“制定”,一字不同,份量有别
以下结合中小学美术教学实际,对《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的课程理念、基本架构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谈一谈我对中小学美术课程定位和基本特征的理解
一、认识义务教育美术课程定位美术课程标准的“第一部分前言”,站在一定的高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课程进行定位,主要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即课程性质、课程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
2001年刚刚开始启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标的制定主要是基于对原有课程的反思,提出以往中小学美术课程中综合性和多样性不足、过于关注专业知识和技能、脱离生活难以激发学生兴趣等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思考进入新世纪的基础教育美术课程变革
2011版美术课标则立足于21世纪的视觉文化时代要求,一方面看到了以往美术课程丰富的教育价值,另一方面看到了新世纪人才的视觉文化意识建构和创造力培养要求,提出“美术课程应该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国家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审美品位和美术素养的现代公民”
很明显,2011版的美术课程标准制定更具有人文追求的前瞻眼光,基础教育的美术课程不是专业方式的学习,而是满足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