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问题与对策研究1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现状行政服务中心是由地方政府发起的一项制度创新,最早源自英国的“一站式”政府理论,直至如今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许多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县级政府也着手于对政府服务机构的运行管理模式、服务手段上的摸索与创新
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有利于政府形象的再塑造,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和各部门之间搭建了一条便捷通道,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
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减少了群众来往各部门进行审批的时间,窗口审批事项的全面也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同时高效高速的审批效率与政策环境,对外来企业产生很大的吸引力,有了这样的政策支持会带来更多的人才、技术和资金,从而带动县域经济高速发展
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然而,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上仍有纰漏,不容忽视
2县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中的问题2
1行政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依法行政的核心是法定职权,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律与宪政对人民群众和社会进行管理,同时更应该使用政府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求福利
然而我国行政服务中心大多数是地方政府自发成立的,在法律层面缺乏有力的支撑
这也就造成了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性质的“五花八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也不例外,缺少法律的支撑,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
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虽然如此,这些法令法条仅仅只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依据,关于法条中提到的进行统一办理的部门,法律并没有再进一步定义其性质和职能
使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比如,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上,有些地方属于行政编制,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