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程度评价依据评价的规范程度来划分,可以分为程序式评价与随机式评价程序式过程性评价通常指在一个学习阶段结束时,教师组织的旨在反思与评定学生的学习过程的评价。作为一种事后的过程性评价,程序式评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有相对集中的时间与合适的场地。可以在一个模块学习结束后进行,也可以在一个学期结束后进行;可以每个模块都实施这样的过程性评价,也可以只在部分模块中实施。二是评价过程会有相应的记录。例如,过程性评价量表、小组互评记录、教师评语等等。三是评价的结果会用作学生阶段学习成绩的评定依据。随机式评价则没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与完整的评价程序。它通常是在教学的过程中进行的,不作评价记录,其结果也不用作对于学生进行总体评价的依据。教师在课堂中对于学生表现的一句表扬或批评、一种肯定或否定,甚至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引导着学生的学习与思考,规范着学生的学习行为与学习方式。所以,随机式评价是与教学融为一体的。上述两种评价方式各有特点,前者可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在评价中学会评价,但耗费的时间多,师生的评价负担重。后者则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且方式灵活,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但学生较为被动。所以,通常两种评价方式需要结合起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