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参考宣传表语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1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
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
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
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
市辖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
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村(社区)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
结合村级(社区)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第1页共5页层服务点)建设
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7
以统筹城乡发展,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