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中学生责任意识与良好行为习惯的实践研究阳春二中录入时间:7/20/2011浏览次数:1495一、问题的提出与认识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我国新时期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原则和主要内容,为落实以德治国方略奠定了基础。对于学校德育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而言,“纲要”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对学生具体素质的培养,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让少年儿童在成长中养成做人、做事、学习等方面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道德责任心。其中,道德责任心的培养尤为重要。责任心是一个人对其所属群体的共同活动、行为规范以及他所承担的任务的自觉态度,它不仅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非智力因素,影响到儿童的学习与智力开发,同时,它是一个人日后能够立足于社会、获得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的至关重要的人格品质。人的一生是与人的责任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从幼儿时期起,在家里按照父母要求去做,进幼儿园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小学生上学学习,回家帮助家长做家务……就是培养一个人责任心的开始。它的训练起点,首先是在人的良好习惯的养成上。小学生从入学开始,就承担了一种社会责任。学习是社会、国家与民族赋予他的一种历史责任,而承担起这一责任,就要从良好习惯的养成做起。从小培养自己的事自己做,不但要有始有终,而且要有恒心有自信。今天的事今天做,事事都要对人对己负责任。随着年龄的增长,责任心范围日益扩大,责任心的含义也就更加深刻。责任无论大小,都属于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的范围。责任无论对人或对社会都是一种庄严的承诺。一个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尽责的人,不能兑现自己承诺的人,就谈不上对别人的守信诚实和在过错面前勇于承担责任,更谈不上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未来负责。而我们国家的兴旺发达,社会的进步,正是需要千千万万以国家、社会发展为己任的开创者、建设者。然而,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中学生的责任意识普遍比较薄弱的现象不容忽视:学习马虎,做事不认真,生活草率,过分关注自我,心中无他人,做事不计后果,甚至在中学生中,像徐立弑母、刘海洋烫伤黑熊、网吧纵火等恶性犯罪事件也时有发生。寻找其中的原因,我认为,首先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教育受“左”的思想教育影响,没能遵循学生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规律,脱离实际,追求“高、大、全”的教育目标,而对学生道德价值观的教育、良好行为习惯、道德责任心的培养与研究缺乏足够的重视,在这方面我们缺乏切实可行的系统的教育内容和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使学校在养成教育方面显得苍白无力。其次,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现在的青少年中,独生子女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在这种“四二一式”的家庭教育中,父母过分保护,娇宠溺爱,事事代劳的现象十分普遍,孩子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于把责任都推给父母,推给他人,久而久之,势必淡化他对自己、对学习、对家庭、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另外,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诸如党内的腐败现象、受经济利益驱动,社会上一些损人利己的行为、言行不一等现象的存在,学生耳闻目睹,无形之中受到影响,给其还未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混乱,这也是影响青少年责任心形成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在学校教育中,增强学生的责任心,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今天推进素质教育,为培养具有高度责任感、健全人格的全面发展型人才奠定基础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学校德育针对性、实效性的必由之路。在长期的班主任工作中,要尝试通过各种途径与方法培养学生做人、做事、学习等方面的良好习惯。在这一教育过程中,我感到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应是中学德育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应当渗透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并具有由浅入深,步步递进的教育层次;明确的行为目标、具体细致的训练方法,且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培养,才能真正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习惯。但我们也看到,良好习惯的养成并非一蹴而就,总会有反复,良好习惯的养成,离不开责任心的支撑。责任心以认识为前提,以感情为基础,靠意志来维持,通过行为来体现。一个人具有对己对人、对集体、对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