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安全措施,切实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特对校车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学校、幼儿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本单位的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和通知精神及各项校车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学校行政人员、驾驶员、乘务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科学的接送制度,合理安排接送路线、站点、时间、班次等,严禁超载行为;2、建立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定期检查校车安全性能,督查司乘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做好记载;建立校车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除做好日常保养外,定期到具备二类资质以上维修厂进行安全维护;建立“一车一档”车辆安全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包括每一辆车维修、保养、年检、专项安全检测、事故等信息;建立“一人一档”驾驶员安全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包括每一名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和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信息;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预案启动机制等
3、认真落实好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校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要制定和明确学校各级人员校车安全工作职责,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与分管领导签订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指标,逐级签订到校车管理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驾驶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网络,做到机构人员、制度及目标责任、检查、整改“五落实”
4、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同时要利用校会、班会、国旗下讲话、广播站、板报、墙报、手抄报、交通安全专题征文、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组织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和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