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杰出职业培训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制度原则为规范学校人员管理,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含试用员工)
第三条:执行部门本制度由学校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四条:招聘一)学校坚持因事设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若因工作需要招聘员工的,须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签字批准,由人事处主管负责招聘工作;二)行政处主管对前来应聘的人员作初步筛选后,通知面试
面试由该职务所属部门主管主持;(三)学校管理人员的招聘面试结果需由校负责人批准同意
第五条:入职(一)对学校招聘的新员工由人事处主管协调办理以下手续;1、新员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供查验、存档;2、填写员工登记表;3、行政处主管负责登录花名册并通知前台咨询人员开进行考勤,填写工资起工薪单,送报财务处;二)由行政处主管负责安排学校新入职员工的入职培训(包括学校概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培训完毕,新员工上岗工作
第六条:转正(一)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员工,试用期满可于行政处主管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详细填写后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校长审批,再交由行政中心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负责落实相应的工资变动;(二)由行政处主管更改人事档案的相应记录
第七条:调动(一)因工作需要,学校各部之间人员需要调动的,由用行政部门提出交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二)由员工向行政处主管提出调动申请的,经原部门和接收部门同意,可办理调动手续;(三)因工作表现突出,学校决定嘉奖并升职的员工,经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办理职务变动手续;(四)因工作表现落后,学校决定处罚并降级的员工,经校领导批准后,可经办理职务手续
第八条:辞退(一)员工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被学员投诉者,学校予以辞退;(二)员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予以辞退;(三)员工如泄露学校商业机密、给学校造成经济责任;(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