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标段全厂公用系统土建工程Ⅰ标段(专业分包)合同书合同编号:承包商:分包商: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商(甲方):分包商(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商已经签(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方式:全工序包工包料,包括垂直运输机械、周转性材料及装饰性材料等,甲方提供建筑用钢材与混凝土。分包范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具体见如下以及附件中工程量清单。上述工作范围和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与说明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分包商承担的标内部分项目或者拆分为多标段施工,并按合同价格相应调整价款。以下项目和工作内容由承包商自行施工或另行委托施工: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价款详细组成见工程量清单价款汇总;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1.人工费用(工资、加班加点、保险以及劳保等);2.施工发生所有材料(含周转性材料),包括材料费、运输费、上车和倒运费以及现场保管、材料检验试验等一切费用(包括甲供材料进场卸车费用)。3.机械费,包括机械使用费、机械进退场费和场外运输费、机械安拆费、机械安置地的场地硬化、机械防护罩以及联系当地政府监督及取证等一切费用。分包商承担的机械费用按照分包合同费用包干使用,不做调整。分包商的机械进场需经承包商检验备案后方可进场。4.分包商承担施工区域内的生产临建,按照承包商批准后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标准自行负责实施完成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余物清理并恢复原状,承包商提供该区域水、电接口;生活临建由分包商自行解决。施工所采取的必要施工措施(如砖砌挡土墙、临时排水明沟、临时便道等)为本工程投入的临时设施由分包商自行完成施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余物清理并恢复原状,但须满足承包商统一规划和布置要求。5.管理费用以及施工企业所得税、利润、劳务工资及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保险、风险等费用。但营业税金(含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不含,其由承包商代扣代缴。6.其它6.1安装与建筑交叉作业影响、人工代替机械、现场停水、停电及雨雪季影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等发生费用;6.2现场施工图纸、设备和甲供材料供应以及业主单位、总包单位和承包商等原因造成的误工和赶工费用;6.3配合其它土建工程施工标段、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的一般作业费用,如钢结构安装、桩基施工、钢轨安装、预留洞口及修复,以及安装开槽后的修复等工作;6.4施工区域的清扫、文明施工和检查、成品保护和保洁(包括施工完成并移交给承包商期间)、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以及责任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消防要求所发生的费用;6.5施工中的一般措施费用,如防雨雪施工、夜间施工、冬季施工、高温作业、管道过路段施工等采取措施费用;6.6大型混凝土基础施工中应设置的测温设施费用、降温设施费用、冬雨季施工应采取的保温费用6.7每份设计变更(包括且不限于变更设计、材料代用等)引起的费用在±20万元之内的不做调整,超过±20万元,仅超过部分的价款予以计算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支付;设计变更的做价原则按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0.1第3条”中规定执行。6.8承担满足承包商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6.9部分永久性工程的二次细化设计(设计院出图未设计部分)费用,二次细化设计需由承包商委托外部单位设计,但相应费用由分包商承担;6.10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桩基工程中截桩和破桩头以及灌桩芯砼、浅沟浅基的二次开挖回填、穿管中破道路及其它措施,按国家有关规范应做的常规检验项目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价款应视为正常完成本项施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09年月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和三级网络计划为准。本合同主要单体施工计划:说明:上述相对工期不能延误,因甲方原因或条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