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一、管理目标: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2、负伤频率控制在0
03‰以内;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6、确保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1、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山东省建设厅、潍坊市、诸城市政府有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2、分包方必须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做好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不得录用无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的三证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条例造1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其它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