湫山初中班级(班主任)考核规定一、基础分项:各班为80分。二、加分项:1、每周评比第1—3名依次加15分、10分、7分。第4—8名不加分。2、各类竞赛及活动团体奖加20分。个人第1—3名依次加10分、7分、5分。其余名次不加分。3、辍学率为零加20分,1%以内加15分,2%以内加5分。4、好人好事得到学校表扬,加10—20分。5、劳动安全,组织得力,成绩突出,加15分。6、热爱学校荣誉,为校争光加20分。7、爱护学校财产,举报或阻止破坏校产行为加20—30分。三、减分项:1、留长发,屡禁不止减5分。2、累计旷、逃课达1—3天,依次减5分、10分、20分。3、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减15分。4、辍学率2%以外减15分。5、吸烟、酗酒,破坏学生形象,减15分。6、侮辱、漫骂、顶撞师长,不思悔改,情节严重减20分。7、破坏校产,除赔偿外减10——30分。8、偷盗行为严重,影响恶劣,减30分。9、结伙打架、聚众斗殴,减20—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