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评审条件(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热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