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乌蒙骑骏车友会管理制度第一章车友会简介本车友会是由户外自行车运动爱好者自发成立的,一个以自行车休闲活动与极限运动为主的非赢利性的兴趣组织,旨在通过组织户外运动,让会员感悟自然、发现潜能、释放快乐、丰富体验、沉静心灵、完美人生;通过健康休闲方式,引导会员加深对自然的领悟,增强与他人的沟通。第二章会员制度一、车友会为会员制,入会收取会费,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未满18岁需监护人同意),性别不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自行车运动对体力方面的基本要求,热爱自行车运动,自愿加入车友会;(二)认可本制度的所有内容;(三)一年内至少参加三次以上(含三次)车友会骑行活动(夜骑不算),遵守车友会规章制度,无不良骑行记录;(四)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经车友会认可后方可入会;二、会员权利(一)会员有独立向俱乐部发出活动提议的权利,俱乐部根据其时间、地点、人群要求,帮助组织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二)享受在俱乐部的代购、团购自行车零配件、户外用品以及修调自行车等的会员价格;(三)会员可享有本俱乐部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四)有对俱乐部工作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五)参加会员联谊会、交流会的权利;(六)可以不接受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危害自身安全指令的权利;(七)可代表俱乐部参加各项自行车比赛;(七)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三、会员义务(一)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二)遵守车友会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响应俱乐部号召;(三)在车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扬团队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向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四)自觉维护俱乐部集体荣誉;(五)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俱乐部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六)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七)遵守车友会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八)购买自身意外险四、会员解除(一)会员本人要求退会;(二)不服从车友会管理安排,不遵守活动规则,经多次纠正教育不改正的;(三)长期不参加车友会活动超过一年的,自动公告解除;(四)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者,散布谣言,分裂破坏车友会团结的;(五)不遵守国家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并受到司法机关依法制裁的;(六)车友会出于维护大多数车友利益的目的,而需要解除某个会员资格的;(七)严重损害乌蒙骑骏车友会社会公共形象和利益;(八)在其他单车俱乐部担任一定职务的;(九)对其它队员公民权利有严重侵犯和恶意骚扰者。第三章安全制度一、车友会会员在骑行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上述法规的,将视情节轻重,车友会有权拒绝当事人参加一切活动。二、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应负完全责任。三、为了会员的个人安全,所有队员应配备护具并购买保险。四、自行车运动有一定的风险性,会员应对这些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并向家属作正确的风险表述。第四章活动制度一、会员每次参加活动所需的车辆以及其他运动装备自备。二、本车友会一般每周组织一到两次骑行活动,活动具体内容请参见车友会论坛QQ等。三、每次活动必须明确一至二名领队,领队具有丰富的活动经验、民主作风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领队在活动中应实行民主管理制。领队具有当次活动的主要决策权,参与活动的会员,一切活动服从领队指挥。四、车友会组织的户外活动具有一定风险性,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在活动中必须有一定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以保证活动顺利安全进行。五、对非会员参加车友会骑行活动,做如下要求:(一)必须在会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参加车友会活动;(二)参加活动时有足够的安全意识,遵守俱乐部出行的纪律和原则,不单独行动,在有特别原因需离队独行时需向车友会活动领队说明,得到允许后方可离队;(三)无论非会员以任何方式参加组织活动都将视为对车友会所有规定的认同,同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的约束;第五章财务制度一、出行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当次所参加人员以AA制方式分摊。二、所有以车友会名义获得的赞助所得,不得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