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城管局广场电子显示屏询价公告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受于都县城管局委托,对电子显示屏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依法生产或经营LED多媒体产品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和报价。一、询价货物及面积:电子显示屏壹块(净空面积约肆拾平方米)二、报名供应商应携证件①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注册资金小于50万元人民币者的报名。)、税务登记证及机构代码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和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②委托报名的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参与报名则为法人代表证)原件和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③报名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报名供应商在2006年以来安装电子显示屏总面积不小于4m2的中标(成交)书或合同原件和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⑤报名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应提供报价产品厂家代理或专项授权证明原件和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为确保产品质量本次采购不接受二级或二级以上代理商的报名)及加盖厂家公章的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等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证件由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和于都县城管局审验合格后给予报名,否则不予报名。三、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16日上午8:30—11:40、下午3:00—5:40(节假日除外),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报名后购买询价文件,制作工本费每份200元,售后不退。1四、报价时间、地点2008年6月17日上午9:00,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五、联系方式: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0797-6216109于都县城管局0797-6212510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二00八年六月四日2报价方须知一、电子显示屏技术参数表(见附件)二、报价相关费用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三、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伍个工作日内付总款的80%、六个月后伍个工作日内付总款的15%、免费保修期满后伍个工作日内视售后服务情况而酌情支付剩余的5%。四、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前按报价的1%向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缴纳报价保证金(用信封包装密封的现金),确定成交人后无息退还,但报价后要求退出或有串通报价、恶意中伤等行为或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拒收成交通知书者将予没收,并将受到三年内不得参与于都县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处罚和其他处罚;成交供应商在收回报价保证金的同时,向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即无息退还,但未完全按本询价文件(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要求履约,将视履约情况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五、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规范整洁、字迹清晰,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可装入同一袋内),均由报价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文件须包装后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在外包装显眼处标明报价项目及报价供应商名称,3报价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且每页内容加盖公章,正副本内容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派专人在报价时间前送交至指定地点。报价方的报价文件必须按本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和格式填写制作,否则将有可能被拒收或被评定为无效报价。六、确定成交人报价方派代表参加报价会,并做好简要阐述的准备。先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唱正本“报价表”内容,以及采购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按“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项目成交人;确定成交人后由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与于都县城管局签订供货合同。七、其它事项本次采购的电子显示屏已公告面积为预计面积,实际面积以采购合同为准;安装调试验收后免费保修期叁年整;施工期限为签订合同日起25个自然日内完工;接维修通知后到现场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免费保修期满后维修时只收取材料工本费。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归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所有。报价文件(格式)致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4根据贵方对采购电子显示屏项目询价文件的要求,报价方______________(报价方名称、地址)正式授权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签字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