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进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快试用期员工成长速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二章员工试用规定第三条试用起止时间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定转正之日止
2、试用期限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对于明显不胜任岗位、无法完成工作任务、与面试时所陈述的经验不相符或提供虚假资信的新员工,公司可随时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3、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福利待遇1、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标准按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核算日期从到岗之日起计算
2、福利待遇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工作未满一周(离职)不计发工资
第五条休假1、试用期内员工累积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者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2、其他假期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入职管理第六条办理入职手续1、入职时,员工须提供以下个人资质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②个人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③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两张;④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⑤公司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2、办理入职手续时,到各部门办理物资及工作交接手续,如个人资质证明材料缺少须在入职后一周内到位,否则不得借支及签订《劳动合同》,且将影响工资发放的时间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准备工作1、由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报到前一天准备好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薪资确认函》、相关管理制度等
2、收齐试用期员工应交资料,建立员工档案,同时录入员工花名册中,并公告新进员工信息
3、将新人引荐至相关部门就位
4、为试用期员工录入指纹系统
5、配备办公用品
第四章转正考核管理第十条转正考核工作1、试用期满前七天,由试用期员工提交书面的《员工试用考核表》至直接上级
2、由直接上级对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与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