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问题意见内容预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和省委的要求,现就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坚决做到四个查处1、坚决查处“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行为。对跑官要官”者,一经查实,至少2年内不得提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领导岗位上的,要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对“买官卖官”行为,无论是行贿“买官”者还是受贿“卖官”者,一经查实,一律先免去现任职务,再按有关规定处理。2、坚决查处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和选举过程中进行请客送礼、拉票贿选、散布诺言、威胁利诱等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尚未提拔任用的,要立即取消其任用资格;已经……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服务,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服务,即可快速见刊。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