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规范第一部分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以下简称《规范》)是针对水力发电厂水轮发电机组值班人员的工作特点和性质,依据国家对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要求和原电力工业部、劳动部1995年联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电力工业》及水力发电有关规程、制度,按照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文件要求,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目前国内水力发电厂的现状和生产实际,从电力工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考虑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制定的
《规范》分初、中、高和技师四个级别,每个等级均包括鉴定要求、鉴定内容、双向细目表,附录包括试卷样例及其参考答案
《规范》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其鉴定试题应不超出《规范》所界定的范围
《规范》甘肃省电力公司任煜峰执笔
第二部分鉴定要求初级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鉴定要求一、适用对象专门从事水轮发电机组值班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水平鉴定:1
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本专业(工种)毕业;2
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培训机构本工种初级技术等级培训结业;3
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并经过本工种初级技术培训;4
大、中专毕业或结业,并经过本工种初级技能训练
三、考评员与应考者比例1
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每20名应考者配1名考评员(20∶1);2
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5名应考者配1名考评员(5∶1)
四、鉴定方式和时间技能鉴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2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含笔试、答辩及实际操作)为4h,满分为100分,考核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以上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者,视为技能鉴定合格
五、鉴定工具、设备要求仿真机
中级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鉴定要求一、适用对象专门从事水轮发电机组值班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