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1宪法性规范
我国宪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2根据宪法的精神,就各种投资的方式及其涉及的各种经济和法律问题,分别制定了国家单行法律规范
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三部基本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等
(3部门性、地方性法规,规章
我国有权制定法规规章的部门依其职权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灵活多变的法规规章
如涉及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有《矿产资源法》、《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等,涉及鼓励外商投资的法规有《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规定》、各地鼓励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法规等,涉及投资区域的法规与政策有《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
⒉海外投资法
我国的海外投资法更多地表现为对国有资产海外投资的管理和规范
如《关于在境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的审批和管理规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方法》、《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等
⒊双边或多边投资条约
迄今为止,我国已同74个国家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并于1988年和1993年先后正式批准参加了《汉城公约》和《华盛顿公约》
在外资待遇、国有化补偿、特许协议效力、投浅析我国国际投资法之现状和未来耿国轩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110034入世使我国国际投资日益成为全球化经济发展的焦点,一个越来越大的投资输出入网把中国更深、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