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总代理合同书甲方:XX地产有限公司乙方:xx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日期20XX年11月____日-1-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xx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招标确定xx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xx地产有限公司外墙涂料(弹性、质感、仿石)产品的战略供应商,双方就xx地产有限公司外墙涂料产品战略采购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1
甲方指定乙方为全国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住宅类(包括附属工程)开发项目的外墙涂料产品战略供应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全国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类地产项目均可选用由乙方提供的外墙涂料产品及服务(相关产品清单见附件1),最终具体数量、规格、服务内容等,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授权的代理商或指定授权的施工单位,与甲方或甲方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或甲方指定的具体采购单位,在另行签订相关项目的具体采购合同中加以确定
但以下情况不受本协议约束:(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甲方及其控股公司已经确定中标人,并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采购项目(2)其他由于配合、遵守政府或有关政府机构的法规、政策、命令、行为而不能使用乙方产品之项目
本协议战略合作范围内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未能在当地获得准许使用证明,或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开发项目的技术要求(包括项目档次的特殊要求),或乙方供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协议附件1中的乙方产品与同行业、同类或同档次产品相比已不具有明显价格优势时,甲方有权不受本协议的约束,另行选择其他公司进行外墙涂料产品的采购,或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重新与乙方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第二条双方职责和义务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约定做出以下承诺:甲方承诺:1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