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年**月**日煤炭企业固定资产目录说明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基础工作,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标准化、精益化,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要求,编制本目录
1、本目录是根据煤炭企业生产特点和设备构成编写的
2、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执行,即:企业为生产和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在一年及以上)、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能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基本上能相对独立发挥作用有效资产)的有形资产
不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不作为固定资产
由于科技进步或设备更新等原因,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但本目录未涵盖的固定资产项目,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3、固定资产目录的架构和分类系按照资产设备属性、煤炭生产流程及从属系统、设备分布情况确定
目录架构按煤炭生产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固定资产分类的层级一般按(3+1)四级考虑,固定资产名称(固定资产登记对象)作为第四级,其上分三级:第一级为大类、第二级为中类、第三级为小类,按四级分类以利于固定资产采用统一编码
固定资产登记对象按其从属系统或用途,每一大类分成若干中类;每一中类分成若干小类;小类项下是固定资产登记对象
各单位在目录给定的分类框架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分
各类固定资产不再按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划分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四层十一位”数字设计,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层(大类)、第二层(中类)、第三层(小类)各二位数字,表示固定资产分类代码;第四层(固定资产登记对象)五位数字,表示某种固定资产代码
第一、二、三层分类代码从“01”开始至“99”;第四层固定资产代码从“00001”开始至“99999”,各层均留有适当空码,以备增加或调整分类和项目使用
4、用煤矿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购建的安全与救护设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