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争创示范村卫生所、争当优秀乡村医生”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夯实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的网底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内涵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和《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农卫〔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争创示范村卫生所、争当优秀乡村医生”主题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我市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卫生服务。二、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顾建钦-2-局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调研员赵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农卫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划、组织和具体实施。三、活动目标(一)阶段性目标:通过开展“双争”活动,树立典型,加强宣传,以点带面,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热情,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年终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50所示范村卫生所,10名优秀乡村医生。(二)长期目标:以开展“双争”活动为抓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逐步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力推进我市农村卫生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双争”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双争”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村卫生所、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双争”活动。(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双争”活动,通过“双争”活动的开展,树立典型,加强宣传,以点-3-带面,顺势引导,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三)总结讲评。各县(市、区)卫生局对本年度“双争”活动的开展进行认真总结,提出候选示范村卫生所和优秀乡村医生名单;市卫生局及时总结各地开展“双争”活动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考察、研究确定示范村卫生所和优秀乡村医生名单,并适时组织表彰。五、评选条件(一)示范村卫生所。示范村卫生所评选以“四优一满意”为主要内容。四优:医德优良(救死扶伤、急难救危、廉洁纯朴)、业务优秀(诊疗技术娴熟、医疗管理规范、专业知识丰富)、服务优质(热情周到、礼貌文明、医患和谐)、环境优美(就诊环境美观、干净、整齐)。一满意:群众满意。(二)优秀乡村医生。优秀乡村医生评选以爱国遵纪、爱岗敬业、医德高尚、恪守尽职、合理诊治、廉洁文明为主要内容。六、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一)单位(个人)申报。全市农村卫生所和农村基层医务工作者,在“双争”活动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符合示范村卫生所单位申报条件和优秀乡村医生个人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个人申报工作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二)基层初选。乡镇卫生院、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审阅申报材料,并成立联合考察组,在深入了解、全面考察后,初步推选示范村卫生所和优秀乡村医生,务必于11月25日前上报-4-市“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组织考察。市“双争”活动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对初选单位(个人)进行抽查考核(抽查率不低于50%),提出复核考察意见,并提交“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四)媒体公示。通过郑州卫生信息网将候选单位(个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果及时上报“双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