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单质押融资模式与风险分析物流活动不仅伴随着资金的活动,而且受到资金流的制约
从某种程度上说,资金流决定着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
如何突破资金“瓶颈”,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不仅是物流企业界关注的焦点,也是金融业热衷的话题
虽然“现代物流与金融创新”现在来看还是个比较前瞻的话题,但是市场上已经有了这份期待,一些企业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比如有些企业开展“融通仓”、“银行保理”、“仓单质押”等业务
但是目前市场上通行的物流融资模式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使物流融资服务并没有能够被广泛接受,这就给物流融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仓单质押融资就是这样一种全新的物流融资模式
仓单的概念仓单是仓库经理人或者仓库公司在收存货主交来的货物时出据给货主的收据
即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既能证明收到货物,又能作为提货的根据
仓单不象提单那样可以通过背书流通转让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因而仓单持有人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办理过户手续,第三人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仓单的性质1、仓单为有价证券《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由此可见,仓单能表明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交付请求权,因而为有价证券
2仓单为要式证券《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仓单须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且须具备一定的法定记载事项
”如所列记载事项缺少则无法律效力
因此仓单为要式证券
3、仓单为物权证券仓单上所载仓储物的移转,必须自移转仓单开始发生所有权转移,故仓单为物权证券,即谁手持仓单谁就对货物拥有所有权
4、仓单为文义证券所谓文义证券是指证券上权利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