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文件铁运〔2006〕35号关于公布《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中铁快运:现将《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前发《关于公布〈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的通知》(〔82〕货字400号同时废止
二OO六年三月二-一日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运输装卸机械(以下简称装卸机械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设备
主要包括门(桥式起重机、叉车、臂架式起重机、装载机、装(卸车机、集装箱吊运机、行包牵引车等机械设备
为加强装卸机械管理,进一步提高装卸机械化水平,保证装卸机械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装卸机械效能,提高运输质量、效率和效益,依据《铁路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车站货场进行货物、行包、集装箱装卸、搬运作业的各种装卸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条装卸机械化是装卸工作的发展方向,是加速车辆周转、提高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铁路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发展装卸机械化要以运输安全生产为前提,要充分考虑整列机械化装卸和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装卸能力必须满足运输生产的需要,各有关单位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地配置装卸机械
大力发展装卸机械化的同时,要认真开展科技攻关,广泛应用新技术,不断完善设备性能,安全、快速、质量良好地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
第三条要加强装卸机械的运用管理,合理运用装卸机械设备,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路内、外装卸搬运行业的协作,搞好路内运转、客运、货运、装卸及其他部门的联劳协作,形成有计划的、均衡的、协调的生2—第二章配置第四条装卸机械配置应参照《铁路货场装卸机械通用技术要求和配置》(TB/T2928标准,根据货物运量、品类和货场设备情况,以及现代物流基地的作业条件,选择适用的机械类型和数量
同时要充分考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