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船舶监造?船舶建造是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的,建造合同法律形式明确了船舶技术性能要求,买卖双方的义务和有关商务法律问题。但是造船生产过程本身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下料到交船一般需要年左右时间,小型船舶相应要短一些。因此,对船舶的建造质量全面评价就不但通过试航,而且需要在建造中不断地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为此,船东和船级社都派了自己的驻厂监造代表,在船舶建造的整个过程中负责检查船厂执行合同的情况及船舶建造质量,与厂方协商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这就是船舶监造工作。船级社的驻厂代表(简称验船师)与船东的驻厂代表(简称监造师)的工作目的不同之处是:验船师是以保证航行安全和使用可靠方面着眼对船舶进行检验和入级的;而监造师除了要关注以上问题外,还需要解决《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中未作规定的问题,如涉及营运和船舶经济性问题,操作和维修方便及居住舒适等方面的问题。监造组组成监造组是买方检查合同执行的全权代表,监造组的工作通常是在船舶建造合同签字生效后,并在新造船舶开工后驻厂,直至交船结束。监造组工作是保证船舶建造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监造组的组成通常,驻厂监造组组成有以下几种:()船东直接组建监造组,驻厂监造,设组长人(兼职)和若干名各专业的监造师。()船东全权委托监理公司监造师代表船东驻厂监造。()船东委派监造组组长,聘请监理公司的各专业的监造师组成监造组驻厂监造。()船东组建监造组,同时也聘请监理公司派出监理人员,对造船质量进行监理。上述四种监造组组成形式目前最常用的是()和()两种形式,当船东自己有监造专职人员时,均采用第一种形式,当船东缺少专职监造师时,通常用联合组组成的形式,这样便于监造组与船东的联系,有利于监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监造正式驻厂前,船东应按照合同要求,以买方身份向船厂发出监造组驻厂通知授权书,确认监造组的合法地位。监造组职责()监造组应接受船东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监造组应严格按照船舶建造合同、技术说明书、规范与法规和其它有关标准及双方认可的图纸进行监造。()船舶建造过程中,监造组原则上不应对技术说明书和图纸做修改,如必须修改的,应事先上报船东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修改项目,船厂提出加帐的,也应及时向上级通报,并得到批准确认后,由监造组组成和船厂有关部门双方签字确认。()监造组应认真负责地做好造船图纸的审核、认可工作,对跨专业需要协调的,应互相配合积极地进行讨论和交流。()监造师应深入现场了解造船进度和检查质量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及时汇报,保证船舶的建造质量。()监造师按合同有权进入与本船舶建造有关的一切场所。对于船厂向监造组提交的检验项目,监造师只有在船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收到厂方书面检验通知后方可正式验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监造师具有接受或不接受检验结果的权利。()监造组应根据船舶系泊试验和试航日程向船东主管部门提供接船船员到厂时间,接船船员到厂后工厂接受监造组领导,监造组要领导好船员做好接船工作。()监造组应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月写出监造报告,上报船东主管部门。监造组和各方面的关系船舶建造是工程量大,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作为买方全权派出机构的监造组将不可避免地同许多方面打交道。实践证明:搞好和各方面关系,则常常可以为船东争取得到更多的利益,相反,就会事违意愿,失去双方协商机会。所以,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是搞好监造工作的重要内容。()监造组与船厂的关系船厂是所监船舶的直接承建者,也是船舶建造合同的直接执行者,如何处理同船厂的关系将对监造工作产生直接影响。同船厂打交道的部门主要有:船厂的经营、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同经营部门通常处理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加减帐等商务问题,由于利益上的不同和职责分工,一般来讲与他们的分歧较多,所以,同他们交往中一定要坚持原则,据理力争,使在加帐项目有利用船东。)监造组与设计部门关系:船厂设计部门主要负责船舶开发设计到施工工艺全过程的技术问题,他们的分工很细,并长期从事自己的工作,经验丰富。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