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申报调研报告近年来,各地国税机关深入推进税源联动管理,注重强化税负考核,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各项征管质量指标都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仍有个别责任区、个别行业零、负申报比例超过考核标准。笔者为此进行了专题的调研和分析。一、某责任区税负分段情况(1)零、负申报面明显超标。工业企业超过6.14个百分点;商业企业超过2.86个百分点。(2)高税负申报面明显不足。工业企业差9.98个百分点;商业企业差4.29个百分点。二、零、负申报成因分析由于增值税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实行的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制度,因此,造成零、负申报的原因很多。据调查,零、负申报既有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也有税收政策因素,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种种手段进行偷逃税。(一)企业正常经营出现的零、负申报。1、新办企业形成的“阶段性”的零、负申报。新办企业零申报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注册登记后未发生业务;二是新办企业未完成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三是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新办企业,在生产经营初期购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装物、燃料、动力、低耗品等,为生产经营做准备,致使经营初期出现负申报情况。2、改制企业出现的的“暂时性”的零申报。在没有完成改制的情况下,原经营者为了保持用票资格,有时会发生少量业务或在没有业务发生时作零申报处理。3、因市场或经营管理原因出现的“间歇性”的零、负申报。因市场或经营管理原因,造成库存增加,销售萎缩,形成了低税负或零申报。(二)税收政策因素导致的零、负申报。1、政策性减免税企业出现的常年零申报。政策性减免税企业主要有:经营化肥、种子等农产品的企业,国营粮油经销企业等,虽然申报了免税销售收入,但应纳税额反映为零。第1页共4页2、实行“免、抵、退”政策的出口企业产生的长期零、负申报。对用于出口的商品购进或生产时取得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以抵减内销产品销项税额。出口产品数量大、待抵扣的出口应退进项税额较多的企业,可能存在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金不足抵减的情况,产生了长期的零申报、负申报。(三)不法分子偷逃税造成的零、负申报。1、少报销售收入造成“消瘦型”的零、负申报。一是隐瞒销售。由于商业批发企业普遍存在现金交易和不开发票现象,造成中小型商贸企业申报不实,税负偏低;有些工业企业由于销售的对象是广大消费者也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进行偷逃税。二是延迟销售。货物发出后在存货中不结转,长期挂在产品成品的账上,对取得的销售货款则计入“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的贷方,人为造成“串月申报”,致使税负下降或“零申报”现象的发生。2、多列进项税金造成“虚胖型”零、负申报。一是虚构进货,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虚构收购业务,多开收购数量,抬高收购价格,造成进项税金异常增多;还有的企业用小规模纳税人购货业务取得的汽油、柴油、钢材等进项发票进行抵扣,造成长期的零申报、负申报。二是擅自扩大进项抵扣范围。少数企业擅自将购进的固定资产发票并入进项税额抵扣,增大当期进项税,甚至有的企业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冒充购进材料进行抵扣。三、零、负申报暴露出的征管问题1、税源控管手段不足,方向不明。目前,虽然《征管法》赋予国税机关很多的税源控管手段,如:工商部门登记信息传递制度、税务登记证登记银行账号制度、以票控税制度、欠税公告制度等等。但是,在基层日常征管工作中,除了以票控税外,其他控管手段并不常用,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如:有的企业通过现金交易、银行卡交易,不开发票、不申报纳税,而税务机关很难及时发现。同时,造成零负申报的原因很多,是企业瞒报销售,还是虚列进项税金,税收管理员一时很难把握控管方向。2、过分信赖信息技术,缺少人工干预。为加强增值税管理,第2页共4页国家先后实施了金税三期工程,加大对虚假发票的控管力度。在信息化管理条件下,不少干部过分信赖信息技术,认为只要通过抄报税、一窗式比对和进项认证,企业申报就基本没有问题。其实,一窗式比对只能解决已开发票销售不申报、迟申报问题;通过进项抵扣认证也只能解决真假发票问题,是否属于企业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