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保障公民和社会的交通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交通运输相关主体,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追究责任
第三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治理、防控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依法公正、严肃、高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交通运输企业责任追究第五条交通运输企业是指在道路、铁路、航空、水路等交通运输领域经营运输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交通运输企业负有以下责任:(一)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二)安排和培训驾驶员,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三)检查和维护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四)监管并防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五)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2页共5页第七条交通运输企业在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交通运输企业的追究责任可采取以下方式:(一)罚款;(二)取消或暂停运输许可证;(三)吊销营业执照;(四)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主动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善后工作
对于隐瞒、篡改事故信息或拒绝配合调查的企业,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十条交通运输企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交通安全评估,对于评估结果未达标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驾驶员责任追究第十一条驾驶员是指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等交通运输活动并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员
第十二条驾驶员负有以下责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