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
17•【文号】发改基础〔2019〕1071号•【施行日期】2019
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071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转来《关于报送的请示》(川发改〔2019〕17号)收悉
经研究并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附后),建设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27号线一期、30号线一期等8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把握节奏、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
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有效提升快线运营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
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应避开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保护
进一步研究有关项目穿越高速铁路的建设方案,加强铁路路基、桥梁防护,尽可能减小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四、本期建设项目要与天府机场、双流机场、火车北站、火车南站等主要对外交通枢纽做好规划衔接
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规划布局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