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重点1.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主体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分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行政组织法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规范
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规范的核心
另一类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以及在职务上的权利义务的规范;行政行为法,主要是行政机关与个人、组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行政监督法是对行政进行监督的规范,也就是监督主体对行政进行监督的规范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是接线员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⑴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⑵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
⑶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