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ZQ1/8被检查人意见或说明中央治理“小金库”专项检查赴国家统计局检查组:根据贵组对国家统计局及其在京事业单位和部分省调查总队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经我们认真核实,提出如下意见:一、国家统计局及其在京事业单位的问题(一)资产处置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万元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通过其下属的“华彤房地产公司”,与香港丰彩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北京汇元统一印刷有限公司”
在年,华彤房地产公司决定终止与港商合作后,服务中心未将万元及时收回,而是一直存放在华彤地产公司,年月将资金从华彤地产公司转到事业中心账上,未按规定将收回的投资交回上级
按照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法规政策制度解答》(以下简称《法规政策制度解答》),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与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只能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该问题应属于未及时清理的往来投资款项,而非设立“小金库”范畴
(二)经营收入万元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根据国管局和中编办《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个人收集整理-ZQ2/8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后勤管理,推动后勤改革和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家统计局成立了机关服务局事业发展中心
自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开拓探索工作,在实际运行中,可能在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但所有的财务收支均纳入账内核算
在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国家各方面政策理解不完整造成的,而非主观上想逃避监督,或为小团体谋利益
因此,不应定性为设立“小金库”问题,而应属于其他财务违规问题
国家审计署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过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认定为“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而非设立“小金库”我们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