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以下简称装饰估价表)是以9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安徽单位估价表》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5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及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为依据,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而编制的
一、装饰估价表的适用范围:1、单独装饰工程、改建及二次装饰工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2、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护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且与土建(主体)工程分开承发包的装饰工程
如一同承发包的,应执行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二、装饰估价表的主要作用:1、是确定装饰工程造价的依据;2、是编制、审定装饰工程概预算、结(决)算的依据;3、是编制装饰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4、是企业内部核算的基础
三、装饰估价表的编制原则:1、本装饰估价表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从有利于全省统一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出发,规范装饰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2、本装饰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大多数装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
3、本装饰估价表在编制时吸收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省标准图集等编制的
4、本装饰估价表除规定可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材料消耗量等与装饰估价表规定不同而改变定额用量
四、装饰估价表的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装饰估价表中工日单价,按当前安徽省装饰工程市场综合人工费考虑的,其标准分别为:普通装饰项目单价为19